評分指標 |
評審項目 |
評審標準 |
具體執行說明 |
文件連結 |
1.維護管理制度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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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維護管理計畫(要點或手冊) |
1.維護管理要點或手冊之妥適性及周延性(專案評估公共工程之延壽、更新、降級使用或變更用途之處理方案及其時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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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公共設施確保所屬場站各項設備運轉正常並適時掌控供水情勢,加強各項設備保養維護作業管理,達到「定期保養,適時維修」之有計畫性地保養維護自來水設備,訂有維護管理要點,以提高生產管理之績效,達成穩定供水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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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維護管理要點訂定,為求妥適,特考量各項淨水流程,依據場站實務操作需求及法規要求予以研討訂定;依自來水處理流程區分為原水、淨水及供水三大類共14項,原水部分計有4項;淨水部分計有8項;供水部分計有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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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環境及時空之改變,因應實務需要,適時修正管理要點內容,以求執行時更為周延並切合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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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1維護管理公司作業要點或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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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環境監測調查計畫或機關所訂之規定合宜性及周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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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深溝淨水場業開發於日據時代(1932年),建場年代已久,為傳統式淨水設備,民國91年7月完成主體淨水設施建置改善,業於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4月25日頒定之「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實施之前,於工程設計、施設階段尚無相關環境監測調查計畫。惟本處鑒於水源穩定與水質安全之考量,訂有相關維護作業規定與水質監測作業要點,於取水至供水階段均納入考量,並適時因應法規與技術進行修正,兼顧合宜性與周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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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能控制水源頭(取水口)至水龍頭(用戶端)水體水質環境,提升出水安全訂有水安全計畫施行要點,以達成「從集水區到消費者」(from catchment to consumer)之通盤檢討俾降低風險,配合污染源管制,俾達全時確保水安全目標,具有現況合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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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水源安全環境及通報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禁止或限制貽害水質水量之行為,強化水源管理、維護及保育工作,執行巡查作業,訂定取水口水源巡查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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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發生外部汙染或內部操作不當引起之各式水質事件,訂有水質預警事件作業要點,以內控值作為淨水操作監測指標,搭配水質預警系統,以利發生水質事件時能有效採取各項應變措施,確實管理水質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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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實務執行困難處或是與實際執行環境有所差異必須修正之處,不定期予以檢討修正頒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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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水安全計畫施行要點
1-1-2-2-1水源巡查作業須知
1-1-2-3-1水質預警事件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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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維護管理經費 |
1.維護管理經費編列之合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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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本門編列原則為預估執行年度設備汰舊換新之數量;費用門編列係依據年度預算編列基準編列,其經費編列均參酌新年度計畫及過年度執行情形,並無浮編並具有合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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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維護管理經費編列合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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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維護管理經費運用之合理性與妥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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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設備維修項目於分類各項會計科目核列合理經費列支。
- 若有不合宜費用列支情形,於年度內適時招開經營收支控管會議,以撙節公帑為原則下,予以適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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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1維護管理經費運用合理性 |
3.維護管理定期檢查 |
1.定期檢查頻率、標準及方式之妥適性及合宜性。
| 為確保所屬場站運轉正常並適時掌握供水情勢,加強場站設備與操作管理,對於相關設備包含淨水場(含水井)、加壓站與其他相關附屬設備等設施,訂定定期檢查頻率標準及方式,妥善考量各式重要淨水設備並結合實務操作,具有妥適性與合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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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1定期檢查頻率標準方式 |
2.指定專責人員(單位)負責定期及落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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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定專業人員(單位)負責定期檢查及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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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指定專業人員定期檢查落實 |